〈隨筆〉

|愛情|〈野孩子 |請珍惜會惦掛你的人〉

我會成為你最牽掛的一個女子
—〈野孩子〉楊千樺

面書有一個令人又愛又恨的功能–—On This Day
我知道是可以把功能關上
可是念舊的我⋯⋯沒有這個打算

美其名是念舊,其實都算是一種沉淪
在過去的日子中沉淪

當年今日的一句Status勾起了陳舊的人與事
原來已經10年了!第一下的反應是令我愕然
我以為可以牢牢地把那個人記住
可惜地,關於他的種種我都不太記得
好像記得一點點,但又好似不是哪回事
再一次顯示10年前的自己是多幼稚
再一次證明人不會因為沒了誰人而活不下

最近都頗多人問我那麼早就嫁人?
嗯⋯⋯愛情跟婚姻不是一個正向關係
老早在初中時就萌起結婚的念頭
更說過要嫁就28歲前嫁出去,不然太老就不要嫁了
經過數段感情後,更鞏固了其中一個想法:

「找一個愛你的人,不難
但找一個懂你惜你,尊重你的人,其實很難」

一段關係因為愛才走在一起
我愛你這三個字,說出口容易
以愛為名,伴隨快樂,也會伴隨傷害
很多時愛情變了質後
會顯得自己卑微,連自己都會遺忘
曾經的呼天搶地,曾經的歇斯底里
結果一眼都沒看過自己
傷透心的人終是自己吧

懂你的美,惜你的好,尊重你的想法才是一種福氣
可惜,要經歷幾多次傷害,要執迷多久才悟出這個道理呢?
別一昧將自己放進別人的心裡
更要珍惜把你放進心裡去的人

把你放在心上去才是延續愛情的良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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